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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修区使用规则

浏览发布时间:2016-12-26

1.自修区仅供本校读者自习使用。 

2.进入自修区的同学必须提前选定座位,未选座位的同学不允许使用,图书馆工作人员将对读者选座进行监督。(选座方法参照图书馆自修座位管理办法)读者离开座位应带走个人物品,请勿将贵重物品放置在阅览座位上,以免丢失。 

3.保持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,不得在自修区内使用手机通话。(凡携带手机的读者须将手机调至震动状态) 

4.保持清洁卫生,不得在自修区内吃零食、喝饮料,严禁随地吐痰,不得乱扔纸屑杂物。严禁将垃圾堆放在阅览桌面上。 

5.严禁在自修区及图书馆内其他任何地方吸烟。如有违反,交校保卫处处理。 

6.爱护桌椅设备,不得随意挪动,如有损坏按价赔偿。 

7.保管好随身携带的图书、背包等私人物品。凡因个人保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,由读者本人负责。 

8.严禁使用电热宝、充电器等各种违章电器。 

9.读者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工作人员有权批评、制止,并根据违章情节依据《图书馆违章处罚管理细则》予以处理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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