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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阅规则

浏览发布时间:2016-12-26

1.凡本校读者及持临时阅览证的校外读者均可进入借阅室阅览。 

2.保持室内安静,进入借阅室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静音状态,请勿在借阅室内接听电话或大声交谈。 

3.图书借阅室提供图书资料的阅览、外借服务,在未办理相关手续之前,严禁将图书资料带出室外。 

4.读者使用馆藏图书应按需取用,阅后请放回原位,以免影响他人使用。 

5.读者应该爱护书刊资料,凡有污损、撕页及私自携出室外者,须按图书馆“书刊遗失、损坏赔偿办法”的规定进行处理。严禁对室内桌椅、门窗等公共财物和设施进行刻划或拆卸。 

6.进入本室自修的同学必须提前选定座位,未选座位的同学不允许使用,图书馆工作人员将对读者选座进行监督。(选座方法参照图书馆自修座位管理办法)读者离开阅览座位应带走个人物品,请勿将贵重物品放置在阅览座位上,以免丢失。 

7.保持室内整洁,不得在室内吃零食、喝饮料,不得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,离开时将垃圾带走。 

8.读者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工作人员有权批评、制止,并根据违章情节依据《图书馆违章处罚管理细则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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