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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判邀请函

浏览发布时间:2019-07-05

长春市弘鹰科技有限公司、长春市东俊科技有限公司、长春市学人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。

一、谈判项目

本次谈判项目为确定长春中医药大学图书加工项目。采购资金为15万元整。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邀请,择优选定该项目的供应商。

二、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
2.1项目名称:图书加工项目

2.2采购内容:为馆藏8万册图书进行数据加工及物理加工并购进所需图书加工设备

2.3采购方式:谈判

2.4谈判地点: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长春中医药大学图书馆

2.5服务期限:40天

2.6质量要求: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。

三、参与谈判人资格要求

3.1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3.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;

3.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3.4近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;

3.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;

3.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。

3.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个人,不得参加此次谈判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此项目的谈判活动。违反前两款规定的,相关谈判内容均无效。

3.8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四、采购文件的获取

凡有意参加谈判者,请于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10日)法定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9时至11时,下午13时至16时(北京时间,下同)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件须加盖公章)到长春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办公室领取采购文件:

4.1响应邀请确认通知书;

4.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
4.3信誉良好承诺书原件;

4.4被邀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(1)失信被执行人(2)重大税收违法案件(3)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,网站截图须加盖公章(以上查询内容须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)(www.creditchina.gov.cn);

4.5企业近三年(2016年-2018年)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;

4.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五、采购文件的递交

5.1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谈判时间,下同)为2019年7月15日15时30分,地点为长春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办公室。

5.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。

5.3若谈判报名或合格邀请人少于3家,则该项目在剩余供应商中进行谈判后确定最终供应商;

六、联系方式

采购人:长春中医药大学;

地址: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

联系人:刘大维;

联系电话:13844875619。

注:采购文件与采购公告不符之处以采购文件为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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